院学字〔2017〕7号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友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校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丁庭选 刘兴友
副组长:陈贞忠 阎宏斌 吴 中 刘 翔 王选年
杨士斌 陈业宏 张占祯 张宝林
成 员:各部门正职领导、院部党政正职领导
校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欧阳豫樊(兼),副主任王坤(兼),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校友工作,研究解决有关校友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校友工作办公室职责
1.制订学校校友工作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并具体负责实施。
2.加强校友与母校、校友与校友、母校与校友会组织、校友会组织之间的联系,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指导和完善各地校友分会的建设,并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同各地校友分会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对学院校友活动的指导,协调有关事项,共同做好校友工作。
3.采取多种形式与校友建立广泛的联系。加强校友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收集、整理校友的基础资料,掌握重点校友的信息,做好校友工作、校友活动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立卷和归档工作。
4.负责征询校友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校友工作信息和校友活动信息。协助创新创业就业中心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了解校友单位用人的需求;邀请部分优秀校友来校对在校生进行就业和创业等方面的讲座和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捐资捐赠工作和校友基金工作。联系校友与母校进行联合办学、科研合作和开展技术咨询和科技服务活动。
5.负责校友会网站及相关信息平台的维护、更新工作,及时反映各地校友分会动态。
6.及时向学校领导反馈校友基本信息和需求,尽力帮助校友解决实际问题,密切母校与校友的关系。
7.负责校友会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