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改革自评表
项目 |
是或否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是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是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是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是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
|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
项目 |
是或否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是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是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是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是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
|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
项目 |
是或否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是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是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是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是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
|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
经济学院学生会主要任务
经济学院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发挥服务学生的功能,是学院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学风、校风,促进同学与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拉近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对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规范学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作广大同学的表率。
院级组织工作架构图
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主席团
卢军曾宇凡韩璇
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新乡学院学生会章程》《新乡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换届方案》规定,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如下:
(一)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由学院党组织同意产生。
(二)经过笔试、面试等环节考察后,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委员,在委员中选举产生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须经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报学院党委确定。
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新乡学院学生会章程》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分会的工作实际,经我院团委研究,并请示我院党委、校学生会同意,经济学院于9月29日晚在A01-512隆重召开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学生会换届选举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有经济学院院长赵国喜,分团委书记阮子豪,学工办主任茹贵斌,辅导员张薇帏、郭璐璐、陈柳颖、张炜华、刘超超,经济学院第二届主席团成员及各位学生代表。
大会主要议程:
1.奏国歌
2.经济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郝泽钢代表主席团作《新乡学院经济学院第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监、计票人名单(草案)
4.六位主席团候选人依次上台演讲
5.由领导,教师,学生代表依次投票
6.由经济学院赵国喜院长致闭幕词
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产生办法
(一)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须思想进步,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在同学中具有一定威信,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准,能代表大多数同学的利益。
(二)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须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院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根据《新乡学院学生会监察制度》规定,校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如下:
(一)新乡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工作部门负责人须每学期末定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各学生会成员及学生代表、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团委共同参与评议。
(二)述职评议内容包含评议对象任职期间在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述职汇报内容须充实准确,重点突出,密切结合个人实际,不宽泛、不飘浮。
(三)述职评议结果将与学生会工作人员评奖评优、综测加分等事项挂钩。
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对学生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关心,学生会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有关部门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校团委书记兼任党委学工部副部长。
院团委指导学生会名单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委书记
阮子豪